微信新规来了 公号发布这些内容,可能被封号......
发布时间:2016-04-14 10:35 浏览1295次
“不转不是中国人”、转发送红包、标题党、分享看答案......微信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,你是不是和小参(微信ID:gzcankao)一样,很烦朋友圈里的这些内容?好消息是,以后,这些内容很可能会在朋友圈里消失哦......
昨日,微信发布了《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》,诱导分享、诱导关注、H5游戏及测试、欺诈、谣言、广告及垃圾信息、低俗信息等9方面内容均属于违规信息。以后,微信公众号发布哪些内容属于违规,发布哪些内容可能被封号?
来看看《微信外部链接管理规范》都说了些什么:立即封号永久封禁帐号、域名、IP 欺诈类内容:
1.虚假红包、活动通过虚假的红包、活动等形式,以赚取现金、实物奖品、虚拟奖品等方式欺骗用户参与的;
2.宣传或销售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商品通过虚假宣传、恶意营销等方式,向用户宣传或诱骗用户购买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物品的;
3.仿冒微信公众帐号排版、域名仿冒微信公众帐号文章排版、域名,可能造成微信用户混淆的;
停止传播
情节恶劣的永久封号
有以下内容的,立即停止链接内容传播、停止访问相关域名或IP地址;短期封禁相关开放平台帐号或应用的分享接口;对于情节恶劣的情况,永久封禁帐号、域名、IP地址或分享接口。
诱导分享类内容
1.要求用户分享,分享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,分享后方可知道答案等;
2.含有明示或暗示用户分享的文案、图片、按钮、弹层、弹窗等的,如:分享给好友、邀请好友一起完成任务等;
3. 通过利益诱惑,诱导用户分享、传播外链内容或者微信公众帐号文章的,包括但不限于:现金奖励、实物奖品、虚拟奖品(红包、优惠券、代金券、积分、话费、流量、信息等)、集赞、拼团、分享可增加抽奖机会、中奖概率,以积分或金钱利益诱导用户分享、点击、点赞微信公众帐号文章等;
4.用夸张言语来胁迫、引诱用户分享的。包括但不限于:“不转不是中国人”、“请好心人转发”、“转发后一生平安”、“转疯了”、“必转”、“转到你的朋友圈朋友都会感激你”等。
诱导关注类内容
强制或诱导用户关注公众帐号的,包括但不限于关注后查看答案、领取红包、关注后方可参与活动等。
H5游戏、测试类内容
以游戏、测试等方式,吸引用户参与互动的,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比手速、好友问答、性格测试,测试签、网页小游戏等。
谣言类内容
发送不实信息,制造谣言。
骚扰、广告及垃圾信息
传播骚扰、欺诈、垃圾广告等信息的,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中奖类信息,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健品、药品、食品类信息,假冒伪劣商品信息,虚假服务信息,虚假网络货币等。
题文不符、内容低俗的信息
1、题文不符的信息,即俗称“标题党”;
2、内容低俗的信息:涉及性器官、性行为、性暗示的,传播低级趣味、庸俗、有伤风化内容的,或者宣扬暴力、恶意谩骂、侮辱他人内容的,例如:传播走光、偷拍、露点、一夜情、换妻、性虐待、情色动漫、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、推介淫秽色情网站等。
非法获取用户数据、信息
未经用户明确同意,并向用户如实披露数据用途、使用范围等相关信息的情形下复制、存储、使用或传输用户数据的,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用户共享个人信息(手机号、出生日期等)才可使用其功能,或收集用户密码或者用户个人信息(包括但不限于,手机号,身份证号,生日,住址等)。
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
包括但不限于:
(1)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(2) 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(3)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(4) 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(5)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(6) 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(7) 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(8)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(9) 煽动非法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;
(10)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;
(11) 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针对不良行为,微信还发过哪些规定?
随着微信的普遍使用,多种形式的不良营销也出现在微信中。从微信2013年12月19日发布的第一条规范公告到现在,微信平台已经针对这些不良行为发布了10多条公告。小参(微信ID:gzcankao)归纳了以下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:
非法分销:永久封号
欺诈、资本运作: 封号
抢红包:按情节严重性进行封号及删除粉丝处罚
低俗内容:
①从公告即日起,凡发现仍发送低俗内容的帐号,进行阶梯性封号处理;
②名称、头像、功能介绍涉及低俗的,进行清空处理;
③发送色情淫秽类文章的帐号做注销处理。
你也可以这样申诉:电话客服:0755-83767777 在线客服:访问kf.qq.com-> 微信->解除登陆限制